常用制度

关于印发《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生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7-16来源:浏览次数:2071设置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全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行,经学校研究,现将《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生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生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试行)》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日
 
 
附件: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生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试行)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全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重大事件信息报送的范围
    学生重大事件信息报送的范围是指发生的与学生利害相关的各种正面、负面的重大事件,主要范围包括:
    (一)学生在校外获得的团体或个人奖项或荣誉,学生所做的有较大反响的好人好事;
    (二)毕业生创业或就业方面的先进典型和重大成就;
    (三)各种政治事端,非法集会、示威、上访、游行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苗头及行为;
    (四)学生自杀、行凶的意向或行为;
    (五)学生伤亡事故、学生伤病住院;
    (六)学生群殴或打架现象;
    (七)学生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
    (八)学生宿舍的失窃现象、起哄现象、火灾及灾情隐患;
    (九)学生出现心理障碍或者精神疾病等;
    (十)因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后勤、就业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学校或社会稳定的其他不稳定因素;
    (十一)学生出走、失踪,或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学校,或者未按时报到注册,或请假后未按期归校;
    (十二)学生宿舍之间闹不团结,发生争吵现象,当事宿舍学生情绪或行为异常;
    (十三)学生家庭发生天灾人祸,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十四)学生中出现的非法传销活动;
    (十五)串联组织同乡会或其他的非法串联、非法组织活动;
    (十六)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国际国内政治事件在同学中引起的反应;
    (十七)学生违法受到公安机关传唤、拘留、取保候审的情况;
    (十八)学生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状况,学校内的非法侵害的情况;
    (十九)学生受到退学、留级等学籍处理情况;
    (二十)学校和学院要求报送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一)重大事件信息报送的程序
    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分为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逐级汇报和学生工作相关部门之间对学生事件处理的情况通报。
    1.汇报制度。各单位要建立信息员制度,一般各学生班级班长和团支部书记为学生重大事件汇报的第一信息员,班主任和辅导员为学生重大信息报送的责任人,学工办主任为各学院信息报送的责任人。事件发生后,一般情况下,由辅导员及时向学院报告,学院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尽快向学工部报告,学工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处理,重大情况要向保卫处通报和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对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紧急事件,事件单位班主任、辅导员或信息员要在第一时间分别向保卫处、学工部和学院报告,学工部和保卫处等根据事件情况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2.情况通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是指学工部、保卫处、宣传部、团委、招就处、教务处和后服总公司等部门之间建立的有关学生事件发生、进展、处理结果情况的及时通报。学生重大事件发生后,受理处理部门要及时将处理情况与结果及时向其他相关部门通报。一般情况下,接报部门在第一时间内将事件概况向学工部和保卫部值班负责人通报,事后将处理结果向学工部和保卫部通报,学工部和保卫部根据事件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并及时上报校领导。
    三、重大事件信息报送的形式
    重大事件报送的形式分: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三种,凡学生事件均要求事件单位或处理单位有书面报告。对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紧急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用最快的方式报告。
    四、重大事件信息报送的时限
    对于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紧急事件,事件单位班主任、辅导员和各学院在知晓情况后立即上报,其他情况24小时内上报。无论是何种事件,一周之内(五个工作日内)要求出具书面报告。
    五、重大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
    负面重大事件信息要报告清楚时间、地点、事件主要人物、事件经过、应急措施、初步原因、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
正面重大事件要报告清楚时间、地点、主要人物、事件主要内容及拟采取的奖励措施。
    六、责任追究
    凡对学生中发生的各类重大事件,特别是负面事件,故意隐瞒不报、谎报、少报、漏报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汇报和通报的,一切后果均由事件单位、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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